宾馆民宿偷拍性侵隐私贩卖,黑产主犯石某等五人获刑十年,重拳打击偷拍产业链
近年来,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成为不法分子偷拍盗摄的“重灾区”。这些犯罪分子不仅将偷拍设备安装在这些场所,更将偷拍内容制成图片、音视频进行传播,甚至提供互联网链接供他人实时观看,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为了依法惩治这一黑灰产业,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了四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尤为引人注目。这就是石某等人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该案成功打击了偷拍盗摄的黑色产业链。
从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石某伙同吴某东、田某君、吴某华、罗某靖等人,在多家宾馆、酒店房间内安装偷拍设备,偷拍入住旅客的性行为,并制作成视频进行贩卖。他们通过即时通信软件发布贩卖信息,共非法获利29万余元。石某负责安装偷拍设备、加工和销售视频,而其他被告人则协助他安装偷拍设备和提供收款账户。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石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偷拍设备偷拍他人性行为并制作成视频贩卖,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其中,石某和吴某东的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而吴某华、罗某靖、田某君则因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不等。
此案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或抗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最高法表示,此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偷拍盗摄黑灰产业链的鲜明态度,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管理秩序。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石某等人的严厉惩罚,更是对整个偷拍盗摄黑色产业链的警示。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法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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